张顺平来自河北,今年18岁,是圆通北京某快递站点的快递员。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桂彬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比如快递件丢了,那么对快递员的罚款是可以的,但是对旷工或迟到等没有造成损失的行为的罚款,这些就属于违规了。
开栏语:“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离不开良法的保障。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紧扣高质量立法新要求,出台了一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领域的法规、条例等,让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也有说法。
快递企业超过承诺服务时限要赔偿。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快递企业组织投递应当不超出向用户承诺的服务时限,同城快件超过承诺时限三日,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超过承诺时限七日视为彻底延误,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来源:未来网“取货码XXXX,您有邮政EMS包裹,已到达XX小区XXXX驿站……”“双十一”期间,北京昌平的陈女士及家人,共收到了十余条快递取件信息。而在收到这些短信前,陈女士及家人未收到任何有关快递配送的电话或短信问询。
我们与您一同关注消费生活“多交了钱,快件却没按约定时间送到,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目前,各快递公司陆续推出时效产品,如次日达、次晨达、隔日达等。然而,有消费者发现,快递公司虽然细化了时效产品分类,但承诺却不一定兑现。
没收到任何通知,快递就被“门口”或水表箱默默签收;快递员不告知,就直接把包裹投进快递柜,超时取件还要付保管费……这些快递服务顽疾一直困扰着消费者。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接到快递员电话,包裹就已经被放到了驿站或快递柜……长期以来,“快递柜签收”已然成为买家的困扰。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其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将被明令禁止,最高将罚款3万元。
封面新闻记者 马梦飞 摄影报道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快递行业将迎来更严格的新规。新规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近期,国家邮政管理局密集发布了一批针对快递行业投递服务的处罚信息。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处罚信息中多条涉及了投递快递方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