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赠与行为如果反悔了怎么办?戳视频了解一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吧!
主动赠与时是亲情起诉要回时成案情如果后悔药有保质期那大约是在过户之前赠与亲人的房产已经过户,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王阿婆系刘某的外祖母,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某房产原系王阿婆所有,登记在王阿婆名下。为了外孙刘某的孩子入学所需,双方协商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刘某名下。
65岁的张婆婆无子女,老伴四年前去世,张婆婆与邻居刘二约定,刘二为张婆婆养老送终,张婆婆送给刘二一套商品房。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 成年人的有些行为没法后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日披露一起案例,一男子赠与女友房屋,经公证后又反悔,分手后被前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清贷款涤除抵押权后过户到她名下。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北北和南南原系恋人。
【每日学“典”:父母赠儿房,不孝可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为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即日起,结合《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精选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人格权,总则及侵权6个板块精心编写了《民法典100问100答》并制作成电子书,积极进行普法宣传。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纠纷案件,和老伴再婚后,北京的马阿姨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给了继子小赵,房子过户几年后,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小赵和媳妇却经常不接马阿姨的电话,还带走了她的个人证件,让马阿姨连看病都成了困难。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却在办理过户前反悔,该如何处理?近日,平度法院蓼兰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本案原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小芳父母离婚之时约定,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屋一处赠与给婚生女(小芳),法院也出具判决书对该约定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