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降低疫情对渔业发展的影响,统筹兼顾海洋捕捞渔船相关管理规定和渔民利益保护,进一步为渔业企业和渔民纾困解难,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延长海洋捕捞渔船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11月13日,记者从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贵阳市、贵安新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提前计划时间全面完成79艘渔船、75户、76名渔民的“一户一档”建档立卡工作、退捕渔船网具解体销毁、捕捞证注销、补偿发放工作。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及时清理时效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通知》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及时清理失效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通知》要求,结合《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注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
关于注销鲁威高渔64991、64427、64888号捕捞渔船捕捞许可证的公告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及时清理时效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通知》精神,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捕捞许可证年审,脱审一年以上的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子系统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5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 通讯员 王研 方旭霞)15日,记者从海口海事局获悉,今年10月份该局开启注销未登记船舶清理整顿工作,逐条清查在海口注销后未登记的全部18艘失联船舶,实现了注销未登记船舶动态清零。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7月6日,记者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为加强滇池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推进滇池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昆明市已启动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工作。
10月23日,《山东省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山东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养殖渔船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与养殖面积相匹配的养殖渔船监管制度。据渔业统计年鉴,2023年山东省海水养殖面积64万公顷,海水养殖产量581万吨。
自开渔以来,阳江青州海上风电场附近水域作业渔船众多,一些渔船违规使用AIS,如一船多码、一码多船、多船一名、冒用他船AIS信号等,影响船舶间协调避让行动,也给风电项目施工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海上风电场施工和通航安全,海事部门持续以“双共”行动推进“商渔共治”。
据了解,针对持证渔民,参照《宜兴市长江流域湖泊水域禁捕退捕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相关补偿标准,宜兴将对核定的退捕渔船依法收回、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持证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对船网等专业生产设备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回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