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预嘱明确“不做无谓抢救”,医院和家属可尊重其意愿,让患者平静走完人生最后时光。2018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率先开展了生前预嘱和缓和安宁疗护等试点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法律保护,与家属意见发生冲突时,患者的意愿有时候会沦为“一纸空谈”。
推进安宁疗护立法最近几年,安宁疗护事业在我国发展很快。2017年2月,国家卫计委首次颁布有关安宁疗护的三个官方文件;2017年、2019年、2023年,国家开展了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全国31个省市当中,除了西藏,30个省市都有安宁疗护试点。
日前,有自媒体文章称上海“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安乐死’”,甚至称“上海有全国唯一一家‘安乐死’医院”。媒体记者求证发现,这篇自媒体文章就是借“安乐死”吸引眼球,其实是对“临终/安宁疗护”的误读。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突破,规定如果患者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预设医疗指示并非允许安乐死。三种适用场景分别为“末期疾病”“持续植物人状况或陷入不可逆转的昏迷”及“患上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寿命受限疾病”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编辑|苏琦在事关生死的政策方面,中国香港特区近日迎来立法突破。
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4月4日是清明节,人们在这一天祭奠追思离世的亲人。我们在今天也要特别关注一个有关生命与死亡的话题“生前预嘱”。什么是“生前预嘱”?这指的是人们在意识清醒时签署的,确认自己未来如若遇到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采取哪种医疗治疗方案的意愿指示文件。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杨锦英生命的最后一程,你愿意进ICU继续抢救还是安详离开?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被写进新修订《医疗条例》中的“生前预嘱”条款引发关注。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记者 邵克【编者按】法者,天下之仪也。《贞观政要·公平》有言: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是一个国家判断是非轻重的杆秤,亦是社会是非曲直的准绳。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今年恰逢“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