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中,受雇人在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下,造成伤残十级,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包人南昌某公司存在选任过错,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王某,王某作为雇主和直接责任人,未注意安保义务,法院依法判令两者连带承担85%的主要责任,受雇人李某自行承担15%的次要责任。
2018年 3 月,原告就此项目在被告公司投保了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共计 44 个月,死亡、残疾的保险限额为 20 万元。
女子在施工路段摔伤,施工方、发包公司到底谁该负责?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三方均认为自身没有责任案件从去年说起,当时洪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英都镇一村道行驶时,撞到堆放在路面上的建筑垃圾,造成交通事故,洪女士因摔倒骨折入院治疗多日。
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年龄直接影响其健康程度及在工地的安全系数,进而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系数,故保险公司在制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时即对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6周岁至65周岁进行限制,以确定己方的承保范围。该条款应属于保险责任条款而非责任免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