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周,各有一“虎”被逮捕、公诉、受审,还有两“虎”获刑。其中,被逮捕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曾任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被公诉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今年已有69岁,此前被中纪委通报搞拉票贿选,大肆买官卖官。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纪法小课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
高度重视组织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建设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拥有数量众多的党组织和党员的超大规模政党而言,组织纪律松弛会极大降低党的领导力、执政力、组织力,成为党长期有效执政的重大风险挑战。
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