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的公告尊敬的缴费人:为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优化医保服务质量,切实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好办”“快办”“易办”转变,让“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自2025年1月2日开始,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实施税务全责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首次参保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许多灵活就业人员想参保,却不知该如何缴费。11月14日,省人社部门就相关问题给出“指南”。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