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尽量穿宽松一些。”浙江杭州一企业职工王菲菲怀孕后,并没在第一时间与公司同事分享喜讯,而是选择隐瞒。“之前有同事因为怀孕,绩效全被扣了,所以能瞒尽量瞒,等年底评过绩效后再说。”就这样,直到孕22周,“实在瞒不住了”,王菲菲才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职场上,“坑妈”现象普遍,准妈妈们在期盼新生命的同时却屡屡遭受不公平待遇,一旦怀孕被薪水降低、被边缘化等并不少见,更有甚者被直接开除。(据中国青年网)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现实职场中被肆意侵害,当孕育下一代与工作摆在女性职工面前,往往不可兼得。
生宝宝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有些单位却明里暗里使“绊子”企图通过所谓制度限制职场女性的生育权这可不行!王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公司,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女职工怀孕前需要提交生育申请,没有提交申请怀孕的,扣除14个月绩效奖金。新来女职工需要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提交生育申请。
□汪小娟(郑州大学)5月21日,“女子入职一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这则话题登上热搜。2021年12月,南京的陈女士与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2个月后,陈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称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单位内谈恋爱必须辞退一人”“女员工工作三年内不准生娃”……在这样的报道下,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对职场有些担忧。“剑未配妥,却已人在江湖”,毕业生的迷茫谁来解答?这里有一份攻略,请查收。试用期到期该不该给工资?先试用15天,试用通过了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不通过没有工资?
近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焦作网友纷纷吐槽,《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
近日,一女子试用期刚过宣布怀孕,公司立马给予解聘,解聘理由是:考核不合格!女子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和经理沟通遭拒绝,女子随后上诉,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应当继续保持和女子的劳务关系,也就是让她继续工作;公司不服继续上诉,最终还是维持原判。
妇女的全面发展代表着社会的文明和国家的进步。妇女节之际,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社会不公平现象,这些现象从职场、家庭两方面,依据相关法律对女性享有的权利进行阐释,以此向全社会女性发布“维权贴士”,为妇女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招聘启事仅限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