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17年1月底前召开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
交汇点讯 6月29日,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杨根思烈士陵园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暨庆祝建党101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强化责任担当,带头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据江苏泰州市纪委监委消息,1月31日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1月29日,泰州市纪委监委督促济川街道纪工委对三营社区发生的一起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以精准监督办案为抓手,查处一批案件、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教育一方干部,持续放大“三不腐”叠加效应,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