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某商贸企业做销售工作的小宋最近经常往返于济南、北京等地。8月6日,小宋回到单位找财会部门报销往返车票时,却遇到了烦心事。原来,当小宋拿着诸多车票找到单位财会人员请求报销时,单位会计却把汽车客票挑了出来,并告诉小宋:“这些车票连发票专用章都没有,怎么能报销?
近日,有企业会计人员通过12345热线咨询:“最近,我们企业经常收到其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发票上没有加盖对方企业的发票专用章,我们怀疑发票的有效性。请问这种不带发票专用章的票可以正常使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