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日益多元化,为追求家庭财富的增长进而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经济活动的现象愈发普遍,身处婚姻关系之中的个人行为与夫妻共同行为的届分愈发模糊,关于夫妻一方经营性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债的问题亟待解决,但相关立法的模糊不清和裁判标准的参差不齐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不断,本文拟以小马奔腾“遗孀负债”案为切入点,从理论层面出发,吸取法院的司法实践智慧,探讨经营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以期对司法裁判标准的完善统一有所裨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按照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现开设“案说民法典”专栏,由重庆民事行政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标题:未在借条上签字,妻子承担还款义务吗。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人黄某和妻子王某虽已离婚且借条上仅有黄某一人签字,但因案涉借款发生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亦参与了借款全过程,故法院认定案涉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借款人黄某和王某共同向出借人吴某归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后续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