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阚纯裕 视频/彭俊):你有没有一位“讨厌”的邻居?半夜蹦蹦跳跳、用杂物“占领”公共过道、垃圾扔在门口基本不倒,邻里之间的关系维持脆弱的和平,全靠你极力忍耐不去计较?作为业主,我们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解决邻里矛盾的最佳方式又是什么?
新《噪声法》明确规定,在举行中考、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做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广东各地纷纷发布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通告,筑牢中高考“隔音墙”,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张某住在某小区,楼下住着李某,楼上住着陈某。张某经常深夜网络直播,影响他人休息。深受侵扰的李某和陈某,找到物业公司与张某协商,但张某不听劝解,依然我行我素。见物业公司多次调解不成,李某和陈某只能报警。张某多次将警察拒之门外,继续大声直播,李某和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阿勒泰市民阿先生:我最近遇到了烦心事,楼上搬来了新邻居,一对夫妻带着两个孩子。从他们搬来我家就不得安宁——噪音太大了,拉凳子的声音、孩子蹦跳的声音……经常凌晨还在玩闹,给我家造成很大困扰。我找他们协商过,但情况并没有改善,请问我该怎么办?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6月6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噪声一直是困扰居民的难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噪声侵权案件审理,注重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居家学习生活安宁。
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为解决噪声扰民、防治噪声污染提供了法治遵循。从法律方面判断噪声,主要看其是否在特定领域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并“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即为噪音。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14日讯楼下住户诉称楼上住户制造噪音影响其生活休息,要求楼上住户停止制造噪音并赔偿损失,法院如何认定?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牟阳法官审理的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可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