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驾车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不料车轮碾轧到主路右侧车道内遗撒的石块,发生爆胎事故,造成车损近2万元。事后,公路管理方仅提供了事发路段巡视记录,辩称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大林能否要求公路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大林可以要求未尽清理义务的公路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些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足,使得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的行为并不少见,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行为较为普遍,更有甚者,在路上堆放石头、木头等物品隔挡过往车辆碾压粮食,这给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彭博)王女士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与前方道路上的石头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成因无法判定。事发后,王女士将公共道路管理人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2700元。
6月22号晚上7点50分左右,杜女士驾车在海口绕城高速观澜湖路段东往西方向行驶时,前方路面突然出现一个大石块,将其车辆轮胎磕破。而现场,有同样遭遇的,还不止杜女士一人。“在行进的过程当中,路面上有一个大石头,因为是在高速公路上,我们没办法打开(变换)方向避让,只能撞上去。
高速路上遗撒的大石块成了保时捷车主的梦魇两万多块的维修费究竟谁来承担?路面有石块,管理方是否履责?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高速路段,小袁(化名)驾驶保时捷牌越野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车轮碾轧主路右侧车道内遗撒的大石块,造成小车左前轮爆胎、轮毂损坏,左后轮轮胎、轮毂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