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2日,由成都市城管委牵头,市委社治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5支执法检查小组,每日19时至23时在“11+2”中心城区开展“中元节”文明祭祀专项检查,依法引导、劝阻、查处各类违规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行为。
近日,成都市城管委、市委社治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禁止在“11+2”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清明节将至,成都市民政局近日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工作。今年成都以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环保祭扫为主题,继续为社会公益捐赠节地生态葬穴县民政部门在开展文明祭扫工作基础上,积极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深入社区、院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李丹8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成都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8月15日,记者获悉,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21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10部门联合发出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根据《通告》,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具体包括:禁止在本市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据成都城市管理官微消息,成都市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规定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早在2020年,成都市城管委等10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通告明确: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2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中元节将至 成都10部门联合发布通告8月11号,成都市城管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通告明确,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倡导移风易俗主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通知指出,近期气温回升、草木复苏,群众出游踏青、农耕、祭扫等活动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部分群众携带香蜡纸钱进山上坟,火源管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