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书,始于唐代,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文约,即旧时的结婚证书。旧时的婚书,都用红纸墨书。上写双方的姓名、年庚以及主婚的长辈和媒妁等人的姓名。多数还写有“乾坤定矣”“天作之合”“富贵长春”“福寿双全”“金玉满堂”之类的吉利话。
8月22日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人的“情人节”。当天,纪念沈尹默诞辰140周年、第七届“相约七夕 甜爱一生”上海书法名家书写结婚纪念证书活动在多伦路D52艺术空间举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秘书长沈文忠,中共虹口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强出席。
“消失的婚书”,它又“回来”了。近代以来,婚书开始向现代结婚证书过渡。直至新中国成立,结婚证书取代传统婚书,成为婚姻的有效凭证。这一曾代表男女缔结和保持婚姻关系的凭证,眼下又以新的形态流行起来。在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婚书因遵行“六礼”而出现,在男女两个家庭的家长间订立。
对月贴也叫婚书,古代结婚契约,相当于现在有结婚证,在结婚良辰吉日前一个月同一天,由男方向女方送的婚约文书,一般以男方父亲名义书写,上面内容包括结婚日、接送伴客忌用属相、新娘梳洗打扮及上下轿面向喜神方位、交拜大典时辰、洞房方位等等,由新郎带上贴子及喜钱送到女方,如女方留下,就算定好了完婚日期,如女方不留下,就是表示不同意该完婚,何时完婚,再另行择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自古以来,婚姻都是人生大事,而婚书作为结婚的凭证,不仅是一纸婚约,更承载着男女双方对婚姻的期许与忠贞。在青岛,市民王耀堂收藏着从清朝至今3000余份婚书,这些婚书的背后是一个个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也是300余年婚俗习惯变迁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