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时指出,要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坚持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条件,将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
2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同一县域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支持鼓励各地开展“跨校评聘”,原则上跨校聘任高一级教师岗位的,3年内不得再调动。
4月2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沿用原评审办法和水平评价标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
历经数月,广东省职称改革新政出台后的全省首批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名单正式出炉。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168人。这也是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新政下的全省首批中小学“教授”。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涉及职称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多项措施。《方案》明确,职称评价标准向优秀人才和边远地区倾斜,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近期,全省2023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结果陆续公布/公示,详细内容可点击“教师资格、职称”标签了解。小媒君将继续第一时间把全省各地教师职称评审最新进展告诉大家,请将“广东教育传媒”设为“星标”哦。广东教育传媒,赞7最新消息,广东省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来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日,省教育厅陆续发布了2022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知,此外,修订后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自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小媒君按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及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对评价标准条件进行分类汇总,戵详情),要求各地各校抓紧组织开展相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期保质完成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