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7月初发布的《关于调整淄博等市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聊城和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菏泽12市自7月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适用税率由3%调整为4%,房屋买卖等契税适用税率仍执行3%。
5月27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5月27日,山东省明确契税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公布: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鉴于山东省对住房权属转移长期执行3%的最低税率;且当前住房交易市场总体稳定,为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没有对住房权属转移设置差别化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
1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学春,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洪平,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张健等介绍了山东在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段文平)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涉及个人住房交易契税以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方面的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