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先后出台的《教人【1992】41号》,《国办发【1997】32号》和《教人【2011】8号》文件,是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处置和解决民代教师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有了这些文件的指导,全国各地的民代教师问题在19世纪末基本顺利的解决。
3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从民进中央获悉,今年“两会”上其提交的一份《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显示,859.57万、占全国比重22%的民办学校教师大都被视作民非企业员工,其与公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实际不平等,工资福利相差悬殊,养老金领取额也相差40%左右。
不管你当了多少年的民办教师,只要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自己也没有缴纳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都是无法办理退休的,虽然民办教师在当初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民办教师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