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了,很多人有些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办理,可是你知道吗,虽然个人所得税涉及到每个取得相应收入的个人,但是,有4类人是不需要办理这个年度汇算清缴的:一、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国家税务总局2月26日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等多方面内容。什么是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什么时间办理?记者就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问题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这事如果没办,最高罚1万。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预扣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存在差额,您就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请您于今天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明确,“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