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与骑电动车的林某发生碰撞,致林某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被躲闪不及的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据9月6日《半月谈》报道,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闯红灯者周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一起行人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不幸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近日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事发后又迅速离开现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相比于“铁包肉”的机动车,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
2016年,赵菁一家驾车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玩儿。走到猛兽区的时候赵菁以晕车为由,不顾劝阻下车非要下车换座位,结果走到驾驶室直接被老虎拖走并撕咬。车上的母亲见状,急忙下车想从老虎口中把女儿救下来,自己却命丧当场。事情发生之后,赵菁的父亲始终不肯原谅女儿,认为是她害死了妻子。
一起行人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不幸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近日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事发后又迅速离开现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相比于“铁包肉”的机动车,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
文丨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小案大道理时代新风尚”栏目推出一起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行人周某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说起交通肇事罪,大家往往会联想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各种超速或超载的卡车、轿车等。
车站、机场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作为城市发展的“动脉”,其平稳有序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高铁、民航等公共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走亲访友、旅行度假等日常出行日益频繁。然而与此同时,乘客在进出站、换乘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河北省沧州市境内黄石高速93公里附近,周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一车道上行驶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物,于是刹车减速,在其后方由李某驾驶的小客车刹车不及,追尾了周某车辆尾部,随后由高某驾驶的小客车人又追尾李某车辆尾部。您认为在本起事故中,责任应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