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小区业主发现小区电梯内广告位已被物业公司租给广告公司使用,而物业公司却未将电梯广告租赁收益进行公示。业主认为这是他们共有部分的收入,应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向业主返还电梯广告租赁收益。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电梯里、道闸上、快递柜上、宣传栏上……如今在我们生活的小区,形形色色的广告随处可见。可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近日,市民拨打本报热线,提出快过年了,物业一直在催收物业费,可对这广告收益,是不是也该给业主们一个说法呢?
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通讯员 润萱 徐烨 记者 万凌云) 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场,投放在小区内的广告……这些公共收益一直由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但是往往费用明细不清、去向不明,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这类争议愈加激烈。
小区外墙广告、电梯广告收益属于物业还是业主?《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颇为常见,特别是侵吞小区外墙广告、电梯广告收益等侵害业主权利问题频频发生。
小区公共部位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业主对公共部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物业作为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属全体业主。但现实中,公共收益由谁收取?费用多少?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情。小区公共收益岂能成“糊涂账”?
福建省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整治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是什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
电梯、道闸广告公共场地租金收入……小区公共收益归属与使用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为扎实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点题整治”专项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力量,6月30日,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及
上周,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报道了《别人家小区半年赚400万,我家只有十几万,天差地别的原因是……》,在杭州各大小区业主群里刷屏,不少业主一边羡慕“别人家的小区”,一边也提出疑问:既然小区每年经营性收入动辄上百万元,这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为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按照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省住建厅、发改委、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21年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整治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