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收容犬交给领养人。活动现场市民为爱犬办理犬证。活动现场等待被领养的收容犬只。 领养犬只、颁发监督员证书、现场办理犬证、宠物医生爱心义诊……8月29日下午,一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在晋源区新城广场举行,吸引众多市民前来咨询养犬规定、办理犬证手续、领养收容犬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犬类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因犬只引发的治安和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三感”满意度。根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犬类管理综合整治。
每天清晨或傍晚,在滨东社区滨东花园小区内,遛狗的居民很多。其中,个别“铲屎官”遛狗时不牵狗绳,任由狗狗随地大小便,这样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业主们怨声载道。 小区的韩阿姨养有一条泰迪犬,老人因身体原因,行走缓慢,每次在小区里遛狗时,怕狗狗跑得快绊倒她,一直不拴狗绳。
为推动太原市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日前,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杏花岭公安分局举行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2023年犬类整治工作的措施及成效,呼吁爱心人士积极领养收容犬只,广大犬主遵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到依法文明养犬。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犬类等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方便养犬人的一点是,修订后的条例没有限制遛狗时间,这也就意味着养犬人全天都可以携犬外出,但务必要为犬只束牵引带,且长度不能超过1.2米,而且需要主动避让行人、制止吠叫和避开电梯高峰期。
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张馨报道 “为了鼓励市民领养,同时也避免犬只再次被弃养,我们设置了一年的‘试养期’,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养犬习惯……”4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杏花岭公安分局联合举行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文明养犬,呼吁市民领养代替购买。
养了多年的爱犬被车不慎给轧死了,这样的事情想必是谁都很难接受,而如果肇事司机不愿意承担责任,这又该怎么办呢?近日,王村派出所就接到了一起这样的警情,民警了解了情况之后也迅速赶到了现场进行调处工作。在南内环街的广电小区里,王村派出所的民警见到了报警人。
12月3日,网民“猫毛儿”在小红书平台发短视频称“在太原杏花岭发现一贩狗点!杀狗买卖狗肉!全部都是偷的!有大狗小狗宠物狗小奶狗!请大家帮忙扩散出去!”。经属地相关部门核实,此信息为不实信息。12月4日,杏花岭区职工新村派出所民警找到了视频中的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