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网民反映,有医院对患者住院天数、治疗费用设置上限。网民“杨**”(手机尾号9118)称,家里危重病人住院,住到15天必须出院,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办理住院,不但黄金康复期大大缩短,每住一次医院就要多掏一份起付标准的钱,让本就因为治疗费用捉襟见肘的家庭雪上加霜。
一次手术,多次转院,患者和家属来回折腾,就医负担增加。专业人士认为,需要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缓解医院床位紧张,还应探索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按治疗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模式,让患者在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期间获得医保的有效支持。“终于回家了,这一个月真是历经波折。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山东一名重症患者贾萍因医院住院“潜规则”限制,被迫频繁转院,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贾萍现象”并非孤例,其背后折射出医疗体系中一个深层次问题。(此前报道>>>)根据医院的说法,住院限制天数“潜规则”的设定与DRG医保支付政策有直接关联。
来源:【湖南日报】4月11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
针对住院天数限制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将对相应医疗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日前,央广网记者在济南多家综合性三甲医院调查发现,康复科患者普遍面临住院天数限制,单次住院时间在15天至20天。很多患者不得不在各家医院之间转院,身心俱疲。6月20日,济南市医保局回应称,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由于部分医疗机构操作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患者待遇享受。
医保部门真的有这种规定吗?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来源:【长沙晚报网】长沙晚报调查组“我已经转了4家医院了。”6月27日,在位于长沙的某三甲医院,来自益阳的陈先生无奈地对长沙晚报记者说。陈先生刚刚从湘雅博爱康复医院转到这家三甲医院,当天是在该院住院的第9天。在此之前,他在长沙某知名三甲医院住了7天。
住院有天数限制,超过天数医院就赶人,不走就被医院嫌弃,这是闹的啥。朋友的老妈已经90岁了,现在就病情严重,没有了意识,只靠输液维持,已经拖了一年了。但是兄弟姐妹都是大孝子,每天都在医院伺候着,一点不嫌弃。正夸着朋友一家兄妹了不起的时候,朋友话风一变,说被医院嫌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