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
4月29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全面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包括11种证券犯罪在内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了全面修改和补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的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陆续出台,同时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调整影响,原《立案追诉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司法办案实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修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30日劳动假期前的最后一天,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涉及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民营企业常见罪名等共计79种经济犯罪案件,引发法律人的学习热议,也值得民营企业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自5月15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最高检、公安部此前联合制定出台的相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司法办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