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事关老百姓的各项权益以及日后的生活,所以,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且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已经施行,新法就土地征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进一步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对于房屋拆迁款毋庸置疑,100%属于被拆迁人,但是对于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村集体或者是村委会要截留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分配到村民手里。对于村集体截留、管理这笔费用,到底是不是合法?如果不合法,村民又该怎么维权呢?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再只属于村委会了。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之前,有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村集体所有,只有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也就说你的承包地被占之后,你只能获得地上物补偿,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先发放给村集体,然后开村民大会决议如何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