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为了贪图方便,不少人习惯性地把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既占用楼道,影响他人的正常进出,又堵塞了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甚至还有人为了省事,在楼道内私自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很容易因为线路温度过高,或电机发热造成电路故障而短路,增加“上火”的可能性,从而发生火灾!
近期气温不断升高,消防安全也需格外重视。6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起火引发火灾。此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再度将视线聚焦到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上。19日,新黄河记者走访济南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的电梯内都张贴了禁止推行电动自行车入内的警示通知。
见习记者 石晟绮 徐晓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济南不少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的情况依然存在。此类现象为何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