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基本不会去探究证据的内容是什么,更别提采纳证据了。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合称“证据三性”,这是作为证据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三者缺一不可,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三个方面,不具备这三个特征的证据,法院是不能采信的。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周钟权 通讯员王夏羿 刘智坤)已婚却又与他人发展婚外情,该交往期间发生的钱款往来所结算的欠条是否有效?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期间,王某在已婚情况下与李某保持交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