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近日,同安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由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原本用作彩礼的钱变成婚后房产的首付款,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2019年11月5日,吕女士与汪先生办理结婚登记,仅过了4天,汪先生便与厦门某置业公司签订了房产认购协议,准备共同迎接新的生活。
提前还贷难,2月百城房贷利率创2019年来新低,房贷可还到80岁,“0月供0首付”营销……近期,不少关于“房贷”的话题一度演变成“常驻热搜”,让人感受到了买房人和银行的“纠葛”。最近新的“房贷”话题又双叒来了!
便民>资讯>便民信息>东亚经贸新闻-吉和网 2016-05-25 10:38李先生:我自己首付70%,贷款30%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爱人要求增加她的名字,并一起还贷款,此时贷款还未还完,离婚了怎么办?律师回复:由于你购房是在婚前购买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所以房产是你个人所有。
两人在结婚前,由一方支付了房款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到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呢? 2011年,张女士和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3年4月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子女。 杨先生于2012年6月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购房款为3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