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人和白人通婚的情况确实存在。例如奥巴马,他母亲就是白人,父亲则是黑人。而奥巴马的肤色相对而言,就要浅了许多。黑人是美国的历史遗留问题。黑人虽然经历了南北战争之后,在林肯的一纸废奴令之下,获得了自由的身份。但是地位问题,却一直未曾解决。
在美国社会,至少在口头上、书面上和镜头前,发出种族主义言辞,是“政治不正确”的,是会被追责的。事实上,在美国“黑白通婚”还是小概率现象。当然自1967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公开肯定了美国跨种族通婚的合法性。1967年沃伦法院认为“反种族通婚”的法律不符合宪法。当时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在法院意见中写道:“与另一种族的人共同生活,结婚或不结婚都是个人自由,不能受到国家的侵犯。”美国第一桩有记载的“跨种族婚姻”发生在一位名叫波卡洪塔斯的妇女身上,她在1614年嫁给了烟草种植园主约翰 · 罗尔夫。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说过,对他一生中影响最大的,是他的母亲。奥巴马的母亲叫做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而在奥巴马出生后不久,邓纳姆就知道了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自己的丈夫老奥巴马竟然已经在肯尼亚有了妻子和孩子,这对于安来说无疑是一种欺骗,或者说是骗婚。
常看NBA的人应该都知道,很多NBA球员(黑人)的妻子或女友都是白人女性,而非黑人女性。在NBA,“黑白配”已经成为了十分普遍的现象。随便举一些NBA“黑白配”的例子,可以看到球星级别的几乎都是找的白人配偶,很多普通球员也是找的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