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于2014年6月17日通过审议并公布执行。那么这《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到底有哪些主要内容呢?今天贝贝就带您了解其中的第一部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近日,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十条禁令”,全面加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此次出台的“十条禁令”明确要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在井口(50米范围内)、井筒、井下从事电气焊、金属切割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严禁”。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对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一律列入省级重点监管县;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与“黑名单”管理……9月20日,记者从省安办获悉,日前我省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加码”: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成都1月11日电 (记者朱虹)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获悉,为确保四川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省安委会印发了《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以下简称《措施》),从制度和措施上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在企业日常生产中,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班中饮酒及酒后进入作业现场、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违章现象……成为许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前奏。下面为大家视频推送“十大安全生产禁令”请广大职工朋友牢记十条保命大法!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司公布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下面来对比新旧两版关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的规定,这次的更加明确细致!!(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