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永乐十二年(1414年)闰九月,一支8人的使团在明朝外交家陈诚的率领下,历经一年多的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帖木儿帝国首都哈烈(今阿富汗赫拉特)。陈诚这次出访非常成功,第二年他返回南京时,中亚乃至西亚各国也纷纷派人随行访华。
1492年,即明孝宗弘治五年,由西班牙政府资助,哥伦布从西班牙出发,横渡大西洋,发现美洲新大陆。哥伦布原来的目的地是中国。13世纪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曾到中国游历,他回国后写成《马可·波罗游记》一书。此书出版后影响很大,因书中提到中国的财富非常多,引起欧洲人前往中国的兴趣。
作为明朝西域政策的一部分,陈诚等多次出使西域,与西域诸藩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东西方交往频繁,商业贸易隆盛,明政府与西域各地方政权间的“贡赐”关系稳固发展,往来次数繁多,贡赐规模巨大,丰富了中原与西域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在明朝丰富多变的时代风貌中,政府对海上对外贸易管理中的法律制度显得尤为引人注目。它一方面继承发展了宋元两代的海上外贸管理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大不同于前朝,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法律特征,成为中国海上对外贸易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