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加拿大歌手贾斯汀·比伯穿着深蓝色的T恤,佩戴着他常戴的毛线帽,出现在了舞台上,和他同台表演的“丹和沙伊”。提到比伯和“丹和沙伊”同台,不用说粉丝们也都知道,他们表演的是《1万个小时》,那是比伯在正式举行婚礼后4天推出的歌曲,被认为是歌手送给模特妻子的“音乐情书”,在音乐录影带中新娘子海莉也和丈夫一同出现了,两人四目相对,狠狠地撒了一大把糖。
贾斯汀·比伯,大家应该不陌生,喜欢听英文歌的朋友基本上肯定听过这个小王子的歌曲,不过小王子除了唱歌好,还练了一身小肌肉。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1994年3月1日出生于加拿大斯特拉特福,加拿大歌手。
今天来说说一个我以为我不会喜欢的歌手——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初识贾斯汀·比伯应该是在高中毕业,一首《Baby》火遍了街头胡同儿,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钻进了我的诺基亚手机里,不过那时候对他不熟,歌也不过是歌单里的一具尸体而已。
很多人觉得他在音乐上非常有才华,但是他做的事儿却让人觉得三观不正,认为贾斯汀比伯不配做一个明星,因为他还不靠谱,纹身喝酒恋爱甚至是异装癖,很容易带坏青少年。贾斯汀从火遍大江南北到充满负面新闻,最后再回归颜值高峰并幸福完婚,其实也不过才25岁。
粉丝提问:中国有没有唱功可以和欧美歌手一较高下的歌手?在比较之前,我们要首先要正确认知一件事:欧美歌手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完美,假唱、半开麦、对口型、Atuo-Tune这些操作欧美乐坛同样也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大部分的假唱技术都是欧美传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