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文体场馆、产业租赁用房的通知》。此次的改建范围为郑州市内五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和郑东新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已建成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厂房等非住宅,可按程序申请改建。
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请知悉。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前言2002年12月,浩浩荡荡的南水北调工程拉开了序幕。
刘某是郑州市某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但户口仍旧在郑州市xx区xx村,并且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2012年1月,区政府发布公告,对xx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刘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为了鼓励村民搬迁,出具告示写明,尽快腾空房屋交付指挥部拆迁的,可享有搬迁奖励3万元。
编者按: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5周年。5年来,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厚植为民情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人与城双向奔赴,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