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8月28日电(记者王金虎)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强调完善学位管理体制,加强学位质量保障和监督,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为规范学位授予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昨天(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无论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学位法对学术不端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管理。
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仍需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予以明确。图/IC photo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版,博士生导师起诉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著作权官司。据澎湃新闻报道,此案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张术丹,曾是肖海林的博士生。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 王亦君)今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这部法律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
学位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形,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管理。同时,会议对学位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多位委员关注了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的问题,并就此提出意见建议。委员建议充分保障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
学位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小编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确立了我国学位制度,在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学位条例已不能满足实践需求,需要修改完善。
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位法中,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重要内容,就是将“学术不端”明确规定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情形,对学术诚信作出进一步强调。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立法机关26日通过学位法。该法设专章对“学位质量保障”作出规定,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管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