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将至,很多恋人互赠礼物传递爱意。赠礼特别是巨额财物,分手后能主张返还吗?就此类案件中双方产生的争议问题,北京一中院法官予以详解。一次聚会上,张斌(化名)对晓晴(化名)一见钟情,便主动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交流。
小美与大刚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为表达爱意,大刚送给小美价值不菲的戒指作为礼物,还通过微信转账9999元祝小美“新年快乐”。几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手。大刚可以要求小美返还所转的款项及赠送的戒指吗?——大刚无权要求返还。
原标题:情侣分手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要返还吗?恋爱关系中,情侣双方为培养感情,往往会有一些物质或金钱往来。如果恋爱关系结束,一方要求返还财物,应如何认定?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先生起诉要求被告王女士返还恋爱期间其赠与的财物。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
小美和大刘是一对情侣,为表达爱意大刘经常发 520、1314 等金额红包,还会在情人节送小美名牌包包。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大刘认为这些财物属于彩礼要求小美返还,小美则认为系其自愿赠与无需返还。恋爱期间的小额支出,可以要求返还吗?——小额赠与原则上无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