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鹏飞文 13岁少年辍学误交损友,逐步走上犯罪道路,有时一晚上盗窃10多起,多次被民警抓获,却又因年龄问题无法处理。最终,在新建县望城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这名误入歧途的少年幡然醒悟,回到学校继续读书。1月份以来,新建县望城镇发生多起盗窃案。
济宁某女孩两天一夜没有回家,当她妈妈找到她后才发现,她被两个男孩殴打后强奸,并拍下视频威胁女孩,如果敢告诉家长就把视频传到网上。女孩母亲当即报警,但是结果却是,其中一人殷泽满十四周岁被收押,但是另一个因为未满十四岁被释放,至今家长没有出面道歉。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已满12岁但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严重犯罪行为,且情节特别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学生时代,“如雷贯耳”1987年,14岁的孙冀考入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学。上初中不久,他便听说过当地有名的“玩闹”颜锦的“大名”。“玩闹”是天津人对小混混的叫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不少地方的中学门口,时常有小混混聚集。
8月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二次审议,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制度作出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二审稿首次明确专门教育的法律地位,规定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