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在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据通报,经调查核实,“胖猫”和谭某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恋爱期间情侣往往会产生较多经济往来,但当感情不再,恋人转身变成陌路人时,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否需要返还?情侣间“借款”是否构成借贷关系?近年来,因特殊关系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不少见。8月10日,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一起情侣借款纠纷案例。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道峰)情侣恋爱时往往“你侬我侬”“如胶似漆”,互相付出钱款更是一种“不分你我”“情深意切”的表现。情侣分手后,能否要求对方将恋爱期间付出的钱款进行返还呢?
本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通讯员胡旬子恋爱期间,转账、发红包、馈赠礼物等经济往来在情侣间经常发生,但双方分手后,这些给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原告向被告的转账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行为,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