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出台新建煤矿安全准入标准。包括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年,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以及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旨在切实做好能源保供期间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工作,进一步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提升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
据能源局网站9日消息,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如下: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切实做好能源保供期间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工作,进一步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提升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日报4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集团化、法治化5个方面,对全省矿山进行治理,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经济日报 建成一定规模的煤炭储备产能,可在国际能源市场波动、恶劣天气多发、供需形势急剧变化等极端情形下,快速释放储备产能,有效提升煤炭应急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智能化转型亦可提升煤矿常规生产弹性。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红网时刻新闻4月7日讯(记者 杨艳)时刻新闻记者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切实提升全省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矿山安全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各产煤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煤炭产能管理机制,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不断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省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煤矿深部开采安全工作,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煤矿。山西省将针对不同采深、不同灾害类型的矿井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做好深部开采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