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重要的一环。11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5月11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重要精神,支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1月22日,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次重点建设用地移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经过近5个月的征求意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计划》,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新安晚报 3月23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曹哨兵作了《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为有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防范优先监管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发布《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孙艳辉15日介绍,为促进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防范违法违规开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开发了“重点建设用地遥感监管系统”,对该省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实行“一张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