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中,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或者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村委会是我们特别熟悉的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村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经过村委会之手,所以,许多村里的老百姓只要遇到了事关自己权益的事情,比如在土地征收中遇到了拆迁补偿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遇到了土地纠纷,邻里邻居因建房发生纠纷等问题,都会直接先找村委会解决或是向村委会反映。
最近,宝塔区王家坪村的一独栋居民楼的居民很闹心,住了30多年的老小区,在她们居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小区的围墙突然被拆了,事后答应的重建栅栏也没兑现。乔女士称,今年4月27日上午,睡起来发现自己住的居民楼围墙和厕所被几名工人和大型机械拆了。
在过往的征拆实践中,老百姓已经明白了村委会只是一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当它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权时也只是一个民事主体,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权强制拆除村民的房屋的。不过,村委会不能干的这些“拆房”的事儿,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马了是不是就能干了呢?
潘先生家院墙东南网莆田4月7日讯(实习记者 李妙珠 本网记者 陈艳艳)近日,网友“木子啦啦”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不久前莆田湄洲镇政府等工作人员趁其不在,将其去年新建的围墙拆掉。“为什们全村村民房子规划都一样,就只拆我们一家,究竟是为什么?
近期,不少地方在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行“乡村拆墙透绿”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政策旨在推广拆掉农民宅院中的围墙,将一院变成四园:果园、菜园、花园、游园,以提高农村环境美观度。江西鄱阳县院墙被拆掉后的农家但这项政策也引起了许多争议,有老百姓表示支持,也有不少老百姓极力反对。
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乡村振兴事业在神洲大地必将掀起一股又一股热浪,其中乡村风貌的改善是其中的内容之一,这就涉及到拆除农村中的围墙。要拆除既有的围墙,就会发生利益冲突,怎样解决这些利益冲突是当前乡村干部面临的问题。为促进“拆围”工作,本文作如下研究:一、有依据占用土地所起的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