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条例》以法治力量为城市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法并举,法规实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天津市全国文明城区由《条例》实施前的2个增至5个,连续5年的《条例》施行情况问卷调查,市民满意率稳步攀升。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津滨海讯(记者 范炳菲)“大爷您看,这是咱《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面说了,办理红白事要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也要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4月30日,汉沽街新立村举办弘扬新风文艺演出,在一片欢声笑语的愉悦氛围中,工作人员也抓紧时机开展移风易俗工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方位举措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活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近年来,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全市“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警示和专项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