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行政执行活动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叫“行政非诉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受理、审查,作出裁定准予行政机关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扬子晚报7月2日讯(通讯员 宁政法 宁检宣 记者 张可)7月2日,南京市召开全市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主持会议,市法院院长李后龙、市检察院检察长章润参加。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行政检察工作进入发展快车道,2019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9万件,是前五年的2.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