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长江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也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特别法,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然而一度面临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物种濒危状况严峻等情况。为了保护这条母亲河,2021年开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为期十年的禁捕。2023年,长江禁渔迎来三年强基础的收官之年。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然而一度面临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物种濒危状况严峻等情况。为了保护这条母亲河,2021年开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为期十年的禁捕。2023年,长江禁渔迎来三年强基础的收官之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
良法善治守护母亲河新时代十年“江河战略”的法治化之路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长江保护治理迈入依法实施新阶段。4年来,江苏怎样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安澜?长江流域有哪些新变化?高水平保护如何支撑高质量发展?记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观察采访。
法治护航长江共筑绿色屏障《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基石,将于2025年3月1日实施满四周年。四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联合多家执法部门、社会力量,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执法协作与生态修复,多方合力推动“母亲河”焕发新生。
编者按长江,从雪山走来,向东海奔去,奔流不息,滋养亿万中华儿女。长时间以来,沿线11个省市在母亲河的滋养下,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生态环境压力也在与日俱增。习近平总书记痛心地形容,长江“病了,病得不轻了”。
浩浩长江水,奔腾入海流。2024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周年,这三年,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下,长江流域各省区市正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以良法促善治的大好局面正在大江两岸铺展开来。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0月12日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
3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实施3周年的日子,黄石海事局联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来到长江黄石水域,向停泊在黄石水域的船员宣传长江保护法,倡导大家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