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省长叶建春签署第25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7件和修改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省长叶建春签署第25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7件和修改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政策一出可羡煞了广大女同胞↓↓↓事实上“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明确规定了“痛经假”江西也在其中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九条明确: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