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要求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文件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对与时俱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具有启发意义。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十不得”行为涉及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占用体艺等课程、超规超量布置作业、不尊重家长以及让家长批改作业等方面。该通知规定,对于违反“十不得”行为的学校、校长、教师等将分别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在笔者看来,这“十条红线”涵盖了当前社会反响较大的各种违背教育常识与师德规范的行为等方面问题,比较具体全面地给中小学校以及教职人员开列了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负面清单”,当然也围绕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顽疾重点施策,切实为学生包括家长减负减压,其做法也很值得肯定。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宁夏近日印发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规范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明确教师课堂教学实施的具体步骤与基本要求,从教学准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细则,旨在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构建基于课程标准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
3月24日下午,安徽省宿松实验中学人民路校区规范办学行为家长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旨在让家校携手,落实“双减”政策,共同护航学生成长。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虞天赐,副书记刘奇春,副校长、人民路校区党支部书记陶钧,人民路校区全体行政管理人员以及来自各班的家长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