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省本级的总体控制目标为3:4:3,地级市本级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4.5:3,县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8:4.2:4(其中,教育、卫生、农林牧水等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最高不超过20%。
专业技术类事业编制在我国事业编制体制中也有很大的人群,这一部分人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科研,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领域,这一类人群走的是专业技术路线,通俗来讲就是靠着职称的考取,评定来谋求职位的晋升,这一群人也有属于自己的铭心历程。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中小学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专业技术服务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支持保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