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当事人陈先生昨日(5月8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他遭网暴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要求网暴者道歉并赔偿部分律师费。据本报此前报道,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在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停放的摩托车,被一老人经过时推倒。
1月29日,“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摩托车车主陈先生,回顾了事发经过:2022年6月25日,他将摩托车停放在楼栋门口后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在地,造成车辆受损近万元,一直索赔无果。
3月24日14时,上海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原告陈先生提出的诉求,被告需赔偿摩托车受损费用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原告、摩托车车主陈先生出席了庭审,老人家属缺席。
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2月5日,陈先生收到了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三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两份系早前刑事裁定书的补发,最新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载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人陆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扬子晚报 3月24日,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朱先生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3月24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车主与老人遗产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法院当庭判决老人继承人朱先生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车主陈先生损失16704元。据悉,去年六月,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陆老太故意推倒损坏,事后老人拒不赔偿。
1月29日,一则“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冲上热搜。天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推倒摩托车”事件发生在去年六月,造成了车主陈先生一万六千多元的损失。该事件发生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其监护人也是避而不见。
此后,陈先生向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老人的继承人赔偿陈先生修车款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当时还要处理老人推倒摩托车的案件,导致我在自己的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失误,不得不辞职休息了两个月。
3月24日,备受关注的“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当日下午,新黄河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当庭判决老人的继承人赔偿其修车费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