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15批次不合格药品的通告不合格样品具体为:1. 标称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众禾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宿迁鑫润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地去屑净化洗发液,不合格项目为:三氯生。2.
中国网财经5月19日讯(记者 秦潇)近日,珀莱雅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涉事产品正是珀莱雅旗下大单品之一双抗精华。处罚事由显示,2021年4月,当事人在多个平台销售“珀莱雅双抗精华2.0”产品,宣传该产品含有2%麦角硫因、1%脱羧肌肽等内容。
据杭州市卫健委7月15日官方通报,经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评估,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涉事的杭州华颜医疗美容医院存在术前缺乏认识、术中操作不当、术后观察处理不及时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并已作出赔偿。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对进货渠道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号)据悉,针对2020年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8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为假冒产品,包括:标示名称为天芝艾祛痘霜标称名称为颜魅清颜祛痘修护精华液标称名称为希格祛痘精华液标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于梦儿)5月23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注意到,珀莱雅全资子公司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谷”)因虚假宣传被处罚20万元。据悉,美丽谷主要负责淘宝、天猫等平台珀莱雅旗下各品牌的网络销售业务。
祛斑美白类产品作为特殊化妆品,它的安全风险程度较高,所以国家对这类产品实行注册管理,不是谁想标注“祛斑”“美白”就可以直接标注的。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产品根本没有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审批就在生产销售,而这还远远不是问题的全部。
来源:广州日报 5月1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例显示,一名17岁学生在“护肤指导”的套路下,三个月内花了七千多元购买护肤品祛痘,但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这些产品都只是普通的护肤产品,并没有所谓的“祛痘、修复肌底、疏通毛孔”等功效,成本只有几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