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工作方案》指出,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广大群众: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4·29”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县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范围涉及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包括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村集体土地等房屋建筑和个人自建房。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肃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送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函》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抓实抓细各项防范措施,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现将《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日上午,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三区三线”划定、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第十届全球湘商大会、优化生育政策、规范政府性投资行为等工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江苏城镇化起步早,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3.9%,高于全国9.2个百分点,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大量房屋已进入全生命周期的“中老年”。
累计排查429万栋自建房,全市存量自建房隐患基本消除。11日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介绍《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及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与明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