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合肥市人社局8月21日发通知,启动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及差额补收工作。上下限调整及补差人员范围包括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019元/月)或高于原缴费基数上限(19160元/月)的在职参保的单位职工。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延长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补缴费时间,优化经办服务,以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合肥住宅限购是从2016年开始的,在16年到18年上半年的时候是最严的。从18年下半年到2020年,买房环境相对比较宽松,可以通过补社保的方式获得买房资格,但是从今天起,再也不能通过一次性补齐社保来获得购房资格了,必须按部就班,一月一交,交满12个月。
“公司对你很满意,等过了试用期就给你转正、缴社保”“试用期不用缴社保吗?”“放心吧,都是转正后才缴的。”真的如此吗?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大皖新闻讯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2023年4月10—16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88923件次,日均12703件次 。近期,市民诉求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消费维权、城市管理、噪声污染等方面。热点咨询最新回应1.过敏性哮喘是什么?
日前,合肥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细则》(合政办〔2024〕25号)都有哪些重大变化?大家一起来看看。
日前,合肥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的《实施细则》(合政办〔2024〕25号)都有哪些重大变化?一起来看看。